办个培训班需要多少钱

各类校外培训机构(含托管):

2024年暑假将至,为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(含托管)行为,维护好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,请各类校外培训机构(含托管)认真落实国家“双减”政策和学习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53号)相关规定,合法合规开展活动,坚决防范遏制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行为,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愉快充实、平安祥和假期生活,特向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(含托管)和相关从业人员致如下一封信:

一、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及寒暑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

在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及寒暑假,面向中小学生(含学龄前儿童)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,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、线下还是线上,均为违法违规行为。

区“双减办”在暑假期间将采取联合执法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(含托管)进行检查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。对以“托管服务”“游学研学”“教育咨询”“素质成长”“居民楼开班”“超范围经营”等方式开展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的行为,将按照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,并依法向社会公开。

二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加快申请办学资质,开通支付

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,全区艺术类、科技类、体育类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仍在推进分类审批工作。经审批审核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,全部纳入“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”进行统一管理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取得主管部门发放的“审核意见书”后才能开展培训活动。

三、培训机构(含托管)的服务行为要进一步规范

(1)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“证照信息、员工信息、课程信息、收费标准、退费规定”等。未明码标价、虚构原价或折扣等均属违规行为。严禁无证照、证照不符违规开展经营。

(2)培训机构必须在证照允许范围内开展经营。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、托管机构和个人以任何方式、任何名义、任何场所从事学科类培训。

(3)培训机构应与家长签订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(2021 年修订版)正规合同,并与家长各执一份。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收费票据。不得使用私自印制的不规范合同,不得开据“白条式”收款凭证。

(4)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,且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。

(5)培训机构必须通过全国校外培训家长端收取培训费用,所收费用必须纳入全国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。

四、培训机构(含托管)要履行安全责任第一人职责

(1)培训机构要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,严禁在消防安全、建筑安全、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。严格履行安全责任第一人职责,切实保障学员人身安全。

(2)培训机构(含托管)要全面落实教育部《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》。强化日常管理,培训经营场所须有2个及以上安全出口,疏散通道畅通,视频监控能正常使用,确保营业期间每 2 小时开展不少于 1 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。若存在场地、设施、消防等安全隐患的,应立即停业整改,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。

(3)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《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所有从业人员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履行报备手续。守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关,不得违规聘用有暴力、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从业人员。

(4)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材料管理。严禁使用未报备或出现丑化党和国家形象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、破坏民族团结、宣扬宗教迷信,含有暴力、恐怖、赌博、毒品、性侵害、淫秽、教唆犯罪等内容的培训材料。

五、培训机构(含托管)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布培训广告

各类校外培训机构(含托管)严禁在主流媒体、网络平台、中小学校(幼儿园)周边、商业场所、居民区等公共场所刊登、播放、发放面向中小学生(含幼儿园儿童)的校外培训广告。

请各类校外培训机构(含托管)立即开展自查自纠,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必须全部停止,培训费用必须无条件退还。自觉规范培训行为,诚信经营,健康发展,共同推动全区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。

宿豫区“双减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

2024年6月21日

来源:宿豫区教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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